应用
申请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你可以在这里找到申请表格和填写说明。
合作的义务
你有义务在申请失业救济金后立即进行合作 II. 所有与将要提供的服务有关的信息和申请中要求的信息都必须由你提供。 申请人或其他有需要的社区成员的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立即报告,不需询问。 如果有追溯性的变化,例如追溯性地发放养老金,合作的义务也存在于福利领取结束之后。 请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如果你不适当地履行通知和合作的义务,你将不得不退还你错误地获得的任何福利,并可能犯下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这可能导致进一步的后果。
补助金的发放
根据《社会法典》第二部(SGB II)发放福利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需要援助但有工作能力的人及其亲属在所谓的需求群体中的存在,只要这不可能通过独立赚取收入,也不可能通过使用现有资产。
作为一个优先事项,你应该检查是否有一个或多个优先社会福利的申请(如住房福利、儿童补贴、《寻求庇护者福利法》规定的福利、养老金、抚养费预付款、教育援助、疾病福利等)要考虑到你。
如果你的需求社区有收入或资产,在计算你应得的福利时,这些将被考虑在内。 就业中心将检查你的信息是否完整,例如通过与其他机构的数据进行比较或要求你提交银行对账单。
标准福利和额外需求
确保生存的标准需求特别包括食物、衣服、个人卫生、家庭用品、家庭能源(不包括供暖和热水生产部分)以及个人日常生活需求。
对于标准需求没有涵盖的需求,也可以为你考虑到所谓的额外需求。
你可以在这里找到更多信息。